FinTech 3.0
上文介紹了金融科技發展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專家指出金融科技發展的第一期FinTech 1.0 由1867 年鋪設第一條海底電纜開始,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歷時約一百年,及後FinTech2.0 發展約四十年,而FinTech 3.0 在最近十年急速發展。2008 年雷曼兄弟倒閉,次按危機觸發金融海嘯,多間歷史悠久的金融機構倒閉,引發重大的信心危機,令消費者對傳統金融機構失去信心。美國政府加強監管銀行和傳統金融機構,同時觸發裁員潮,促使金融行業尋找新的商機。當時科技急速發展,例如2007 年蘋果公司推出第一代iPhone,同年電子錢包M-Pesa 在非洲肯亞推出,令手機能夠使用流動支付服務。及後隨智能手機普及化和信息科技進步, 令peer-to-peer lending 網絡貸款,例如即將上市的WeLab 以及深圳的微眾銀行,crowdfunding 眾籌、cryptocurrencies 加密貨幣等各類金融服務得以急速發展。
在FinTech 3.0 當中,blockchain 區塊鏈技術用途廣泛, 為金融服務提供了新的infrastructure, 例如應用在cryptocurrencies,便衍生了虛擬貨幣交易所及initial coin offerings。區塊鏈使用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即是分佈式分類帳技術,每一筆交易的數據形成一個獨立的區塊,所有區塊連繫在一起,形成區塊鏈。由於任何數據都不能更改,不再需要中間人例如會計和核數師保障交易,買賣雙方能直接交易,交易更安全快捷,令金融服務的面貌被科技改變。
此外,FinTech 3.0 發展亦造成金融服務數字化digitalization,當中的副作用就是datafication。一個人日常的消費模式產生數據,例如網上購物、使用交通工具,這些數據愈來愈多,亦愈來愈值錢。例如facebook 的digital marketing,先分析客戶數據,再針對性地賣廣告。為此,歐盟於2018 年5 月25 日開始實施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要求掌握數據的機構必須保障好個人私隱和數據安全,並必須將數據處理的權力交還數據主人,以決定自己的數據能否被散布、應否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