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一(4月30日)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舉行了公聽會,讓官員聆聽公眾及中醫藥業界對三方合作中醫教研中心的角色及運作的意見。
《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賦予特區政府自行制定發展中西醫藥和促進醫療衞生服務的政策的權力,但政府一直欠缺清晰的對中醫藥發展政策。政府於2018/19年度大增醫管局的撥款13.1%至624億元,但為十八間中醫教研中心預留的撥款僅為1億1,200萬元,可見政府對中醫藥的漠視。
現時香港十八間中醫教研中心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以合約形式規管中心的營運,所有中醫教研中心皆是自負盈虧,每年恆常的公帑資助只能應付部分支出,中心內的醫師須不停「跑數」,影響醫療質素及士氣。由於資金有限,這些中心未能為員工提供具吸引力的薪酬,加班無加班費,亦無晉升階梯﹐導致人才流失嚴重。之前提到的1億1,200萬元還包括瑪嘉烈醫院的中藥毒理試驗室的營運開支,前線中醫藥人員獲取的資源就少。
我和陳恒鑌議員分別都提出了臨時動議,兩項動議均在沒有反對的情況獲得通過。以下為我的臨時動議的措辭:
鑑於社會對中醫服務有很大的需求,本會促請特區政府為三方合作中醫教研中心提供以下的支援:
(一)盡快將十八間三方合作中醫教研中心納入公營醫療體系,使中醫服務得到公帑恆常的資助,讓市民得到可負擔而高質素的中醫服務;
(二)為三方合作中醫教研中心的中醫及輔助人員設立具吸引力的薪級表及晉升階梯,以吸引及挽留人才;
(三)成立專項基金以支援本地傳統中醫學的培訓及研究發展。
食物及衛生局剛剛獲立法會財委會批准開設新職位成立專責發展中醫藥的中醫藥處,希望局方能盡快訂立一套全面且清晰的關於中醫藥發展的政策﹐讓中醫教研中心及將來的將軍澳中醫醫院得到足夠的資源,讓質素好的中醫能在香港有好的發展,讓市民(特別是基層)得到更好、更全面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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